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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
2020-10-10 10:27:03· 招考分类:中小幼教师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2日 8:00-17:00


为解决昌江区“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根据区委常委会第100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20名。现将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办幼儿园合同制幼儿教师2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已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后考证”)。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5.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发布公告时间
2020年9月7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2日 8:00-17:00;
2.报名地点:昌江区教育体育局三楼大会议室(原市政府316室)。
五、工作程序及录用办法
1.填表:参与招聘人员在该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相应表格。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人凭《昌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到昌江区教育体育局三楼大会议室(原市政府316室)报名,不能委托代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本案表》、3张一寸免冠近期同底照片。 
经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和证明留存。
3.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
(2)笔试地点:景德镇市第五小学(原三河小学)。
(3)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版)》,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6)公布笔试成绩及确认入闱面试名单。笔试后公布笔试成绩,然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公布。
4.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
(2)笔试地点:景德镇市第五小学(原三河小学)。
(3) 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说课和才艺展示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5.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拟聘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考核:
(1)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现实表现证明。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
(2)县级卫健部门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情况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公布。
6.公示
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处理办法:若总分相同则录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并列,则增加录用计划。
7.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后,由昌江区教育体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工资、“五险一金”等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一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有一年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六、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月工资等待遇参照昌江区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标准由区财政发放,并由区财政按相关规定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支付。
咨询电话:0798-8337023